【出让】袍江新区凤林路2-2号地块等共四幅国有建设用地
类型:土地信息 加入时间:2014-5-6 15:35:41 来源: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4年5月 27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袍江新区凤林路2-2号地块等共四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袍江新区凤林路2-2号地块 | 东至袍中路、南至凤林路、西至凤林路2-1号地块、北至大湖龙江 | 1417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32593- 35428 | 2.3-2.5 | ≤35% | ≥30% | 1450 | 290 |
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地块 | 东至河流、南至规划凤林路、西至规划袍中路、北至上河弄 | 18661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42920- 46653 | 2.3-2.5 | ≤35% | ≥30% | 1750 | 350 |
袍江新区袍渎路1号地块 | 东至名城阳光园、南至袍渎路、西至规划支路、北至南横江 | 86919 |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173838- 191222 | 2.0-2.2 | ≤25% | ≥30% | 8350 | 1670 |
西郊路、漓渚铁路西北角地块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西郊路、西、北至绍大线3号地块 | 26671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40年 | 34672- 40007 | 1.3-1.5 | ≤40% | ≥10% | 8060 | 1612 |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袍江新区凤林路2-2号、袍江新区凤林路1号、袍江新区袍渎路1号地块申请人条件:绍兴市范围内的国有法人企业(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须提供绍兴市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拍意见书)。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西郊路、漓渚铁路西北角地块申请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4]4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5月26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5月26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4年5月27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1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30时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30时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西郊路、漓渚铁路西北角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其余三个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应全部缴清,其中,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 3、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土地利用管理处:蒋先生 电话:85113215 王女士 电话:85116119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规划局:张先生 电话:89175027
绍兴市规划局袍江规划分局:赵女士 电话:88031096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开户单位: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金
开户行:绍兴银行城南
支行帐号:09010001202146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