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

类型:本地新闻 加入时间:2023-1-11 8:38:19 点击数:2213 来源:绍兴住房公积金


近日,我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聚焦更好满足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主要涉及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租赁提取标准、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和优化公积金线上线下服务等5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2.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二、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

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由三区不低于25万元,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不低于20万元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

三、支持新就业大学生

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我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四、完善二孩、三孩家庭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五、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由1000元/月·人标准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六、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七、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

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八、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

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九、优化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

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十、加快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

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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